基础教学部工作职责
基础教学部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的基层教学单位,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党建、教学运行、质量监控、行政管理等工作,其工作职能是: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得到贯彻落实。
2.负责本部门教学运行、检查、监控措施;加强教研室工作,组织好教研活动,实施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3.负责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4.负责全校数学和物理、语文、劳动等基础课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5.负责本部门实验室建设、安全等工作,拟定建设规划,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做好实验实训设备的保养和维护。
6.负责本部门科研和教研工作,拟定科研和教研规划并组织实施,积极进行成果鉴定和技术转让。
7.负责本部门师资队伍建设和队伍教育管理工作,按照学校的要求和部门实际,制订师资发展计划,拟定教师进修培训方案,提出引进对象或招聘岗位,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数量充足、专业扎实、业务过硬的教师队伍。
8.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各类考核、奖惩及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推荐等工作。协助学校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工作。
9.负责本部门党建工作,做好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搞好支部工作,加强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的统战工作。
10.负责组织本部门教职工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各种政治活动,负责本部门的综合治理及安全稳定工作。
11.领导、指导本部门工会、共青团组织积极开展工作。
12.负责部门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3.完成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