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借读学生的管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我院学籍的学生,因某种原因不能在我院继续学习,需到外地院校进行学习者,在保证专业不变的前提下,经我院批准,可以到与我院层次相同或高于我院水平的院校以借读方式修读学业。
(二)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学籍的外校学生,因某种原因需要到我院进行借读学习的,经我院批准,可到我院相同专业以借读的方式修读学业。
二、办理程序和时间
(一)我院学生申请到外地院校借读,需学生本人持书面申请及外地院校“同意接收借读函”到学生所在系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审核报主管院长同意,办理借读手续。
(二)外校申请到我院借读的学生,需持身份证、高考录取叁联单、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学籍所在学校证明和体检表等材料向我院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审核报主管院长同意,方可办理借读手续。
(叁)借读申请时间为每学期第一周,逾期不予受理。
叁、收费要求
(一)我院申请到外地院校借读的学生,每学年开学初要到我院报到注册,并按时向我院缴纳专业学费。
(二)申请到我院借读的学生需按我院专业缴纳学费,其它费用按我院规定缴纳。
四、学生管理
(一)我院到外地院校借读学生
1.借读期间,对于不按时缴费我院学费的学生,我院不予进行学籍注册及成绩管理。
2.借读期间,学生出现人身安全、法律法规及个人行为等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医疗保险按相应规定办理。
3.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外校的规章制度,如因违法违纪而对外校造成的一切危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4.每学期结束后,学生须将修读课程成绩单带回我院教务处审核,存档。
(二)外校到我院借读学生
1.借读期间必须按时缴纳我院专业学费和其他费用,如不按时缴费,取消其借读资格。
2.借读学生在我院应参加各类教学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由我院退回到学生学籍所在学校处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3.借读期间,学生人身安全和行为出现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4.每学期结束后,我院为借读学生提供当学期修读课程成绩单。
5.借读期满,我院提供学生在我院学习期间的各类学习材料。
五、其他
(一)我院到外地院校借读学生,我院负责对其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查。
(二)外校在我院借读学生不享受我院在籍学生的生活待遇。
(叁)外校在我院借读学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其学籍所在学校颁发。
六、本办法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9i果冻制作厂加盟在校学生借读审批表》
2.《9i果冻制作厂加盟学生借读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