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班主任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实行兼职班主任工作制度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的实际行动,也是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师德建设、提升育人水平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强化兼职班主任工作,根据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和《教育部对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 号)的有关规定,按照《黑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建立健全系统化育人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兼职班主任工作制度,构建“三全育人”工作格局,稳步提高育人质量。
二、配备与聘任
(一)在1-3年级以班级为单位配备兼职班主任,每个班级配备1名兼职班主任,聘期3年。4 年级班主任工作由各学院专业实习指导教师担任。
(二)兼职班主任聘任以专任教师为主,教师由助教晋升讲师职称(含转职),必须有担任兼职班主任的工作经历。学校党政领导干部提拔原则上应有担任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或兼职班主任工作的经历。鼓励有相应专业背景的其他管理人员聘任兼职班主任。
叁、基本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品行端正,举止文明,关心学生,以身作则,热爱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意识。
(三) 具备开展学生工作所必需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基本工作技能。
四、工作职责
学校设置兼职班主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将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与教育教学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引导学生正确理解专业特性,制定专业与课余学习的实践活动规划,提高学习效果,引导学生建立职业生涯规划,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师德建设、提升育人水平的重要举措。具体职责如下:
(一)学业指导。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指导学生了解专业发展前景,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帮助学生制定学习计划,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引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学生社团、社会实践、双创和学科专业竞赛等活动。
(二)学情调研。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主题班会,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提交一份对于教情、学情及学生思想状况等方面的综合分析报告,字数不少于1500字。
(叁)职业规划。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创业观。帮助学生进行学业规划、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学生就业。
五、兼职班主任的管理
(一)各学院负责兼职班主任选聘工作,教务处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的班主任名单报人事处备案。
(二)各学院负责对班主任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建立兼职班主任工作档案,为考核与管理工作提供基本材料。
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班主任的岗前培训和专题培训。
(四)人事处在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职级晋升、干部提拔、绩效考核等工作时,将教职工参与兼职班主任工作履历作为必要条件使用。
(五)学校每年9月末前召开一次兼职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表彰奖励优秀兼职班主任。
(六)学校设立兼职班主任工作津贴,由人事处根据学校岗位津贴标准统一发放。
(七)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1.政治立场不够坚定;
2.有悖师德师风,违反廉洁自律规定;
3.学生评价差,在学生中威信低;
4.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
5.其他不能正常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的情况;
6.辞职的人员。
六、兼职班主任的考核
(一)每年6月份,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兼职班主任工作考核。各二级学院具体实施本单位所聘班主任的考核工作。
(二)兼职班主任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各二级学院班主任工作领导小组应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审核后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人事处备案。
(叁)学校根据每学年兼职班主任工作考核的结果,结合下一学年具体工作需要,达到合格以上的兼职班主任可以继续聘用。
七、附则
(一)原《9i果冻制作厂加盟班主任工作条例(修订)》(黑工商院发〔2020〕83号)同时废止。
(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