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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推报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奖学金人选的通知
日期: 2023-04-0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对于推报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奖学金人选的通知

各院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引领他们牢记时代责任,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今年将开展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根据团省委相关工作部署,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中国大学自强之星”校内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设置

1.全国共奖励“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0 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 10000 元奖学金,黑龙江省可推荐 1 名候选人;

2.全国共奖励 1850 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 2000 元奖学金。其中包括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类等 4 个类别全国共推荐名额 1230 名,社区实践类单列名额全国共推荐名额 600 名,黑龙江省共计可推荐 49 名候选人。社区实践类由市(地)级团委提出意见后经学生所在学校团委公示推荐,不占学校团委名额。

二、报名条件

1.截至 2023 年暑假前,在学的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要把人选的政治表现、道德素质做为首要条件。推荐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 20 小时,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 5 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

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叁、选拔推荐

根据 2022 年度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条件要求,各市 (地) 级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级社区实践类别推报工作。根据上级团组织工作安排,校团委将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类等4个类别遴选出的候选人,直接推送至团省委,社区实践类候选人将推送至团市委。

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广泛宣传通知工作,学生自愿申报并将材料报送至本学院团总支,各学院须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报至校团委。校团委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遴选出2名最优秀且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至上级团组织。最终经省级评审后,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

四、材料报送

各二级院团总支请于4月19日下班前完成遴选和推荐上报工作,并将《2022 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 星”奖学金推荐人选汇总表》( 见附件 1 )、《2022 年度 “中国 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见附件2) 电子版本发送至 校团委指定邮箱,同时将附件 1 、2 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生成PDF版本后一并报送,纸质版报送至两校区团委办公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 20 小时证明材料,各类获奖证书、奖状、新闻报道(推送)等材料,材料报送应准确完整。

注:根据团市委相关要求,社区实践类推荐学生材料,二级学院务必在4月10日下班前报送至刘畅老师处。其他4类推荐学生4月19日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校团委邮箱。

联 系 人:刘  畅

邮    箱:LSTWgongyou@163.com

办 公 室:松北校区 1教 145

         哈南校区 5教 111

                    共青团9i果冻制作厂加盟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共青团9i果冻制作厂加盟委员会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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