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科学研究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与促进作用,引导与激励科学研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同时为教师申报高级别科研项目奠定基础,学校决定启动2022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本次项目申报范围包括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两个类别。申报内容参照申报指南(附件1)及海安公司技术需求(附件2)。
2.拟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个级别。
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重点项目资助8000-10000元,一般项目资助3000-5000元。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点项目资助4000元、一般项目资助2000元。
二、申报要求
1.项目主持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一般项目主持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重点项目主持人需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教师只能申请主持1个项目,每名教师参与科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每个项目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不超过10人,且至少有一名学生参加。
3.选题需在立项指南范围内,自行组织命题申报,鼓励以解决海安公司技术需求为方向的选题研究。
4.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要求重点项目2-3年完成,一般项目在2年内完成。
叁、申报及评审
1.申报人根据申报类别,选择填报申请书《自然科学类》(附件3)或《哲学社会科学类》(附件4),报送各所属学院及部门。
2.各学院、部门对所属教师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在申请书内写明所在单位审批意见。
3.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后,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5)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评审论证结果报校学术委员会审定。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及部门将汇总表、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及本单位推荐材料于5月4日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袁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