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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学部教学秘书岗位职责

作者:尹晓奇时间:2022-05-07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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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学部教学秘书岗位职责

教学秘书是部门在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成员,行政上由主任副主任领导,在业务上接受教务处的指导,是日常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秘书工作,特制定本岗位职责。

1、教学秘书是部门行政办公室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部门办公室日常工作。

2、协助部门主任做好日常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做好本单位教师的工作量统计、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外聘教师资格的审核与课时费发放申请工作,并按要求报送教务处。

3、做好教学文件、教学档案的发放、搜集、整理、保管工作。

  4、协助副主任做好教学计划的制定(修订)、报送、执行工作。编排课程总表,负责课程的临时调整与统计,负责统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和科研成果。

  5、协助副主任安排学生期中、期末考试、考查及补考工作,具体负责试卷的收交、打印发放、存档。收取考试单、试卷分析。

  6、做好学生重修、免修等工作方面的有关工作,及时安排不及格学生补考或重修,发放补考或重修通知,办理有关手续。

  7、做好办公用品的购买与发放工作,每学期开学前,为授课教师准备好教材、学生名册、课程表。

  8、负责保管部门印章,领取分发教职工的慰问金、福利费等。

  9、负责部门报刊、杂志的订阅、收发、管理工作,及时传达会议通知,分送文件、信函。

  10、做好部门教学、办公等固定资产的保管与统计工作。

11、坚持值班、整理内务、认真做好部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参加有关教学工作的各种例会,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12、协助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做好教学质量监控,做好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工作和总结,协调组织随堂听课、召开座谈会等不同形式听取师生意见,并向领导及时反馈。

13、部门领导不在单位期间,应及时接待、处理教学方面的来访、来函。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学院路群英街33号 150025 

Tel:86(451)5525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