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学院新开课管理办法(试行)
依据《9i果冻制作厂加盟对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黑工商院发〔2018〕88号)文件相关内容要求,结合铁道学院实际情况,特指定本办法。
一、教师新开课的界定
教师新开课包括:新教师首次独立承担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新调入学院的教师承担课程教学工作,学院教师首次承担课程的教学工作,以及外聘教师首次承担学院课程教学工作。
二、新开课教师的任课资格与基本要求
(一)任课资格
1. 教师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新进教师应通过岗前培训和教师教学技能培训,且成绩合格。
2. 教师新开课前,原则上须有一门课程的完整助课经历(含听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验等)。
3. 教师新开课前须通过试讲。
(二)基本要求
1. 按照拟开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较熟练地掌握课程的内容、重点和难点,熟悉并掌握有关教学参考书及其他参考资料;
2. 掌握拟开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了解各教学环节的工作程序,并对关键性、代表性章节在所在专业内先行通过试讲;
3. 新教师应具有拟开课程的学科专业基础及背景。
4. 学院负责组织院内督导听取新开课教师的试讲。
5. 试讲不合格者,允许在距开课一个月前再进行一次试讲;若仍不合格,该教师不得承担该门课程的本轮授课工作。
6. 试讲内容。新开课教师须在试讲开始时,向督导组汇报备课情况,包括教案及讲稿、多媒体课件、所选教材等情况。试讲时间一般为30-4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