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学院兼职导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试行)
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规范兼职导师聘用与管理工作,提高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9i果冻制作厂加盟兼职专任教师管理办法》(黑工商院发〔2016〕79号)文件,结合铁道学院教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兼职导师界定
兼职导师是指来自其他高校、科研机构、公司行业等能够完成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全程指导的在职与退休教师和技术人员。
二、聘用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治学严谨,工作责任心强,为人师表,有良好合作与团队精神。
2、能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铁道学院对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和对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的要求。
3、具有完成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时间保障。
4、来自高校、科研机构的导师,原则上应具有本专业博士及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校导师宜同时具有本专业两届及以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经历。
5、来自公司行业的导师,原则上应具有本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行业执业资格证书,近五年内持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具有本专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能力。
6、兼职导师续聘必要条件是在我院往届毕业设计指导工作中表现良好,在学院评教体系中受到一致好评,相关专业教研室认可。
7、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来自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可到70周岁)。
叁、聘任程序
各教研室于每届本科生的第六学期末之前,根据本届学生的毕业实习环节和毕业设计(论文)时间计划安排,在保证本院现有指导老师教学工作量的基础上,遴选并提出兼职导师聘用的报告,并将拟聘导师的基本情况、工作简历和详细工作经历报铁道学院毕业工作小组初审(含资格和业务能力)通过后,参照学校外聘老师流程要求上报教务处和人事处。
四、兼职导师的岗位职责
1、遵守学校和铁道学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学院和教研室管理。
2、负责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全程的指导等工作,按校、院要求并提交完善的过程管理与指导资料。
3、接受校、院的监督检查,并及时采纳学校有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
五、对兼职导师的管理
1、铁道学院建立外聘兼职指导老师信息库,如个人基本情况、毕业设计指导情况、考核情况等。
2、铁道学院负责兼职导师在兼职工作期间往返学校的交通、在校工作条件等协调及向受聘教师宣传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及要求;所属教研室作为兼职导师的直接管理者,有义务为受聘导师提供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要求和业务沟通,并负责过程管理与监督,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3、兼职导师每次到校上辅导,应到教学秘书处签到。
六、未明处,参《9i果冻制作厂加盟兼职专任教师管理办法》(黑工商院发〔2016〕79号)文件执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铁道学院负责解释。&苍产蝉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