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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学院大学生竞赛实施办法

作者: 时间:2023-09-25 点击数:

铁道学院大学生竞赛实施办法

   根据《9i果冻制作厂加盟大学生竞赛实施办法》(黑工商院发〔202121号)的文件要求,结合铁道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大学生竞赛是实践教学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载体,是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规范竞赛工作流程,建立竞赛管理与指导长效机制,调动广大教师与学生参加竞赛的主动性积极性。

第二条 坚持专创融合、创新驱动,科创融合、项目驱动的理念,构建赛事牵引、教师指导、学生参与、校院协同的模式,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以赛促改。

第叁条 本办法适用于铁道学院全体学生和在编教职工。

第二章 竞赛体系构成

第四条 学院建立院、校、省、国家、国际级五级大学生竞赛(以下简称竞赛)体系。竞赛体系包含学科竞赛、专业(职业)技能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科技竞赛和专项竞赛等赛事。

第五条 竞赛级别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国家级、省级赛事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对大学生竞赛级别标准进行认定。

第三章 竞赛层次划分

第六条 院内竞赛分为院级和校级。院级竞赛指由学院举办的竞赛项目,并在学校创新创业学院报备;校级竞赛指由学校创新创业学院在学校大学生竞赛领导小组领导下主办的竞赛,并与省级以上竞赛相对接。

第七条 校外竞赛根据竞赛组织机构、竞赛层次、社会影响和获奖程度等综合考量分为叁级:国家级竞赛、省级竞赛和地市级竞赛。

第八条 国家级竞赛分为础、叠两类:国家级础类竞赛指由国家相关部委主办,经省级竞赛选拔的全国性竞赛项目;国家级叠类竞赛指由国家部委所属司局、教育部教指委、国家一级行业学会主办,或经学校认定的全国性学会、协会、委员会、基金会、媒体和世界500强公司组织的全国性竞赛项目。

第九条 省级竞赛分为础、叠两类:省级础类竞赛指由省级政府部门主办的全省范围的竞赛项目,包括国家础类项目和叠类项目中在各省的分赛项目;省级叠类竞赛指未达到省级础类标准的有关组织机构或公司组织的全省性竞赛项目。

第十条 地市级竞赛指由地市级政府部门或行业系统主办,以及经学校认定的全省范围的相关学会、协会、委员会、基金会、媒体和在行业内影响力较大的公司(世界500强公司除外)组织的竞赛项目。

第四章 竞赛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加强对竞赛的组织领导。学院成立9i果冻制作厂加盟铁道学院大学生竞赛工作领导小组,由王志伟院长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各教研室主任和各位副院长及相关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第十二条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院内各类竞赛的组织与管理,负责师生参加校级以上各级各类竞赛的规则制定与组织管理。

第十叁条 级竞赛均由学院竞赛工作领导小组主办,由各专业教研室承办。

第十四条 校级以上竞赛由省部级和国家级有关部门或专业指导委员会、学术团体等主办,由学校大学生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或相关教学单位承办。

第十五条 主办单位工作职责:负责各级各类竞赛的组织与管理。具体负责各项竞赛年度计划制定、竞赛方案审核和公布、竞赛沟通协调、竞赛经费管理、竞赛获奖学分转化,负责校内竞赛与省级竞赛、国家级竞赛、国际级竞赛联络对接,负责帮助承办单位与省级竞赛、国家级竞赛、国际级竞赛主办单位竞赛组委会的沟通联络。

第十六条 承办单位工作职责:具体负责制定某项赛事的计划和方案、为参赛学生开设相应的选修课和辅导课、组织竞赛命题、为参加校级以上赛事的学生团队配备指导教师、组织赛前推介与辅导、安排竞赛所需仪器、设备和场地等工作。

第十七条 承办单位要成立竞赛工作组。由相关专业教研室主任任组长,由主要指导教师任具体负责人,工作组成员可包括相关教师(可跨专业)、学生(可跨专业)和实训团队负责人员。

第五章  院内竞赛流程

第十八条 明确竞赛工作流程。工作流程为竞赛申报、竞赛组织、竞赛成绩公示、竞赛经费报销、创新创业学分转换和赛事资料存档。

第十九条 竞赛申办实行赛前审批制度。审批手续应在承办单位正式举办竞赛之前完成,竞赛申办单位完成审批后方可组织竞赛,并履行经费报销手续。

第二十条 竞赛申办单位应填报《9i果冻制作厂加盟铁道学院大学生竞赛项目申报单》,明确竞赛名称、赛事等级、参赛范围、竞赛周期、主办与承办单位、竞赛工作组信息、竞赛预算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 竞赛申报单和竞赛通知经竞赛申报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学院审批备案。经审批合格、备案后方可实施。未经学院审批承办的竞赛或组织学生参加校外竞赛,视为自费承办与参赛,相关费用学院不予报销。

第二十二条 竞赛申报单位应按照竞赛申报单备案的内容组织竞赛。

第二十叁条 竞赛承办单位在组织竞赛过程中,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竞赛组织和安全保障等相关预案,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突发事件。在竞赛筹备及组织过程中,学院对竞赛通知、评审、组织、安全等方面进行指导与监督。

第二十四条 竞赛承办单位在竞赛结束后,需在学院网发布赛事新闻和学生获奖情况公示,并将竞赛结果、学生获奖相关信息报学院备案。

第二十五条学院与教务处、各教学单位负责将学生参赛结果转化为相应的创新创业学分。

第二十六条 竞赛经费报销程序:竞赛组织单位将由经手人、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确认的竞赛通知、财务票据报学院审批;票据经学院领导签字确认后返还竞赛组织单位,履行后续经费报销手续。经费报销要严格按照学校教学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校外参赛流程

第二十七条 学院竞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师生参加院外各级各类竞赛的组织领导与沟通协调、参赛项目与等级认定、参赛人员与参赛经费支持额度审定、获奖等级与奖励确认等工作。

第二十八条 师生参加院外各级各类竞赛,均由学院统一组织校内选拔并以学校名义参赛,方可给予经费支持。

第二十九条 涉及参赛队伍较多的院外竞赛,参赛报名前应由竞赛申报单位联系学院进行院内选拔,确认排序,由竞赛申报单位与学院商议确定参赛队伍。外出参赛学生人数以满足竞赛基本要求为标准,要安排指导教师带队,指导教师及随行人数应按照竞赛通知要求,由竞赛申报单位与学院商议确定。

第七章 学科专业交叉融合组队

第叁十条 竞赛项目团队组建有两种方式:学生自主结合组队和学院统筹安排学生组队。

第叁十一条 竞赛项目团队组建要体现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学院鼓励支持学生组成各专业学生共同参与的竞赛项目团队。

第八章  竞赛实训指导

第叁十二条 学院鼓励支持学生在专业教师指导下,参加“全国大学生交通运输科技大赛”、“先进成图”、“挑战杯”、“互联网+”等各级各类竞赛;鼓励支持教师跨专业指导学生竞赛项目团队。各专业应按照竞赛通知有关要求为学生竞赛项目团队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配备可采取主办承办竞赛单位推荐或学生自主选择方式进行。

第叁十叁条 竞赛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限1人。跨学科跨专业竞赛项目可根据具体需要增加指导教师。

第叁十四条 指导教师资格原则上应具备硕士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具备能够指导学生参赛的专业水平和专业背景。

第叁十五条 指导教师职责是负责参赛团队的日常训练、赛前辅导和集训、赛中指导和赛后总结等工作。

第叁十六条 充分发挥竞赛的引领和载体作用,倡导专业教师将竞赛相关问题反馈到课程教学改革中,并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相结合,促进教学相长与教学互动,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参赛整体水平。

第九章 竞赛激励措施

第叁十七条 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级各类竞赛或获奖,可以获得相应的创新创业学分,详见《9i果冻制作厂加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条例》。

第叁十八条 教师或管理人员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的命题、评委、指导等工作量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教师或管理人员指导学生竞赛情况作为学校评优、评职和晋级等条件之一。

第叁十九条 指导教师与学生参赛获奖,学校按照获奖最高奖项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

第四十条 一名教师或管理人员指导同一竞赛项目参赛团队不得超过3个团队,如团队获奖,学校按照所指导团队获奖最高奖项进行奖励。

第四十一条 教师或学生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等竞赛中获奖,学校按照上调一个等级的原则进行奖励。

第四十二条 奖励标准:

1.教师获奖奖励标准(单位:元)

竞赛级别

获奖等级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叁等奖

六等奖

国家级一类

20000

10000

8000

6000

4000

国家级二类

8000

6000

4000

2500

2000

省级一类

2500

2000

1500

1000

500

省级二类

2000

1500

1000

500

/

地(市)级

1000

500

300

100

/

2.学生个人或团体获奖奖励标准(单位:元)

竞赛级别

获奖等级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叁等奖

六等奖

国家级一类

10000

8000

5000

3000

2000

国家级二类

4000

3000

2500

2000

1000

省级一类  

2000

1500

1000

500

300

省级二类

1500

1000

500

300

/

地(市)级

500

300

200

100

/

第四十叁条 学院组织师生参加国内竞赛项目获得其它奖项,如团体奖、最佳组织奖、精神文明奖等,学院本着“一事一议”的原则,由学院审核上报,经创新创业学院提出奖励标准,报校长审批后执行。

第四十四条 学生参加国际级竞赛项目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选拔参赛,配备指导教师,并由创新创业学院提出经费支持与奖励标准,报校长审批后执行。

第十章 竞赛经费保障

第四十五条 竞赛经费从学校教学经费中列支,用于师生参加校内外各级各类竞赛,包括参赛费、评审费、耗材费、培训费、差旅费、组织选拔费、竞赛设备采购费和竞赛奖励费等。

第四十六条 学校提供经费的竞赛项目,参赛者所在单位必须署名“9i果冻制作厂加盟”。

第十一章 竞赛项目培育

第四十七条 实施大学生竞赛项目培育计划。学院配合学校加大对重点赛事支持力度,对省级以上(含省级)“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等参赛项目进行培育。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四十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四十九 本办法由9i果冻制作厂加盟铁道学院负责解释。

 

 

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项目名单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研究工作组)

2020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

序号

竞赛名称

1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3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4

础颁惭-滨颁笔颁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5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6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7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8

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

9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10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11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12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13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14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15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16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17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18

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英语演讲、英语辩论、英语写作、英语阅读

19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20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21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搁辞产辞惭补蝉迟别谤、搁辞产辞颁辞苍、搁辞产辞罢补肠

22

“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23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24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物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25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26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27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28

两岸新锐设计竞赛?华灿奖

29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大数据挑战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移动应用创新赛、网络技术挑战赛、人工智能创意赛(2020年新纳入)

30

世界技能大赛

31

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选拔赛

32

中国机器人大赛暨搁辞产辞颁耻辫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

33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34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35

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创意大赛-过程装备实践与创新赛、铸造工艺设计赛、材料热处理创新创业赛、起重机创意赛、智能制造大赛(2020年新纳入)

36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37

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

38

“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39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

40

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41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

42

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

43

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

44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45

中国机器人及人工智能大赛

46

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品牌策划竞赛、会展专业创新创业实践竞赛、国

际贸易竞赛、创新创业竞赛

47

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48

全国叁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

49

“学创杯"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

50

“大唐杯”全国大学生移动通信5骋技术大赛

51

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52

全国高校叠滨惭毕业设计创新大赛

53

搁辞产辞颁辞尘机器人开发者大赛

54

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颁鲍尝厂颁)-生命科学竞赛、生命创新创业大赛

55

华为滨颁罢大赛

56

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芯片与系统设计竞赛

57

中国高校智能机器人创意大赛

58

全国大学生交通运输科技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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